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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为使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规范化,尽可能避免因诊断标准不一致影响临床和科研资料的可比性,关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如下:

一、症状标准在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等情况下,至少应符合以下症状中的两项(单纯型精神分裂症另有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

(3)思维被插入、思维被播散、思维个断、思维被剥夺或强制性思维。

(4)思维逻辑倒错、病理象征性思维或词语新作。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等。

(6)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念。

(7)情感倒错或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二、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三、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症状标准至少已持续一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和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症状的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四、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若又罹患本项小的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郑州金水脑康中医院医师讲解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的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点击在线咨询与医师进行在线咨询,预祝患者早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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